守道商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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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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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未被使用,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提请撤销该商标。商标使用者应该妥善保存商标使用的证据,包括含有该商标的合同、发票、提单等,合同、发票、提单均应该显示商标名称,否则不能证明使用该商标。商标使用证据(服务商标参考以下内容):

◆◆◆以下证据最好体现 商品、 商标、时间(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)

1.产品图片、包装图片;

2.、广告合同、广告图片

3.印刷包装合同、广告发票 、印刷包装发票等;

4.销售合同、销售发票等;

5. 收据、发货单等;

6.产品检验报告;

7.网页截图;

8.荣誉证书等;

9.其他能证据使用的证据;

10. 公司介绍及商标使用情况。


销售发票示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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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守道商标代理有限公司

TEL: 184 1093 0090

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20层

备案号:京ICP备1806375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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